退換貨政策
購物前請詳閱以下退換貨相關規定,以保障您的權益。
最後更新日期:2026 年 6 月 11 日
為保障您的購物權益,我的商店(以下簡稱「本網站」)依據消費者保護法及相關規定,制定本退換貨政策。 請您於申請退換貨前詳閱以下內容。
一、七天猶豫期(鑑賞期)
依消費者保護法規定,您所購買之商品享有自商品到貨次日起算 七天猶豫期。 請注意,猶豫期並非試用期,若商品經拆封使用、人為損壞或欠缺完整包裝,將可能影響您退貨之權利。
二、可申請退換貨之條件
- 於七天猶豫期內提出申請。
- 商品本體、配件、贈品、保證書、原廠包裝及所有附隨文件需齊全。
- 商品需保持全新狀態,未經使用、清洗、改造或人為損壞。
- 退回商品時請一併附上發票或出貨明細。
三、不適用退換貨之情形
依消費者保護法第十九條及相關規定,下列商品恕不適用七天猶豫期之退貨規定:
- 易於腐敗、保存期限較短或解約時即將逾期之商品。
- 依消費者要求所為之客製化給付。
- 報紙、期刊或雜誌。
- 經消費者拆封之影音商品、電腦軟體或個人衛生用品。
- 其他依法令規定不適用猶豫期之商品。
四、退換貨流程
- 於猶豫期內透過客服信箱或電話提出退換貨申請,並提供訂單編號與退換貨原因。
- 客服人員確認您的申請並回覆後續處理方式。
- 請依指示將商品妥善包裝寄回或安排取件。
- 本網站收到退回商品並完成檢驗後,辦理退款或換貨。
五、退款方式與時間
退款方式將依您原始之付款方式辦理。本網站於收到退回商品並完成驗收後,將儘速辦理退款, 實際入帳時間依各金流或發卡銀行作業時程而定。
六、運費負擔
- 因商品瑕疵、損壞或出貨錯誤而退換貨者,相關運費由本網站負擔。
- 因消費者個人因素(如不喜歡、尺寸不合等)申請退換貨者,往返運費由消費者自行負擔。
七、注意事項
- 退回商品於寄送過程中之毀損或遺失風險,於本網站收受確認前由寄件人負擔,建議您保留寄件憑證。
- 若退回商品不符合退換貨條件,本網站得拒絕退換貨並將商品退回。
- 同一訂單之贈品或滿額禮,於退貨時需一併退回。
八、聯絡我們
如需申請退換貨或有任何疑問,歡迎透過下列方式與我們聯繫:
- 電子郵件:test@gmail.com
- 聯絡電話:0917733331
- 地址:台北市中正區信義路一段5之2號1樓